欧盟2007-2013年新动物卫生政策


www.xbxmw.com  2008-4-28 18:18:20    
2007年9月,欧洲委员会批准将执行2007-2013年新动物卫生政策。新政着重体现了动物疾病预防。

    欧盟此项新政出台,目的是将欧盟内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以及动物卫生福利提至更高层次,减少特定性疾病的发生,为欧盟民众提供更广泛的利益保障。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议会将于2007年底公布并执行该政策。此外,与新政策配套的行动计划正在酝酿准备中。

    欧盟此项新动物卫生政策执行期为6年。重点放在动物疾病监测、疾病控制以及病理病疫研究方面,并不仅局限于动物疾病暴发后的治疗扑灭的补救措施上,而且要解决动物福利、食品安全、农业生产、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以及贸易研究等一系列相关领域的问题。

    在欧盟新政执行的6年里,用于兽医和检验检疫上的配套基金将逐年落实,到2013年,资金总计达4.5亿欧元。具体资金分配如下:

    食品安全,动物卫生及职务检验检疫年度经费投入 (单位:百万欧元)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疾病扑灭及监控项目

245

308

308

308

308

308

308

兽医突发事件

48

48

48

48

48

48

48

其他兽医措施

10

10

10

10

10

10

10

食品及饲料安全

35

35

45

55

65

75

84

总计

338

401

411

421

431

441

450

    2007-2013年欧盟新动物卫生政策总体目标:

    2 通过减少因动物卫生问题而导致的人类疾病风险,以保障高水平的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

    2 以预防和减少动物疾病发生的有效手段促进动物卫生,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改善动物相关产业的经济增长力、内聚力及竞争力;

    2 预防对动物卫生潜在威胁,将环境对动物的负面影响弱化至极限,以促进农业及动物福利实践的手段支持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

    欧盟2007-2013年新动物卫生政策确定为指导方针,主要基于如下四点:

    一、政策侧重点

    上个十年中,欧盟成员国从12个扩大到27个。这给动物卫生、兽医技术、国际贸易以及相关研究带来很大变化。某些过去广泛威胁人类健康的常见病不再构成风险,而其他某些疾病对人类却显露出比以往更大的威胁。因此,建立动物卫生技术平台尤为重要,它由行业和其他非政府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并由欧盟委员会执行总署依据细致的风险评估和可靠的科学分析,给予资金评估及经费支持。最终资金重点落实在对人类健康、社会及经济带来潜在影响的严重的公共卫生疾病事件上。

    二、建立现代法规体系

    欧盟现有动物卫生法规涵盖多方不同政策区域,欧盟共同体内部贸易、进口、动物疾病控制、动物营养及福利。这些独立的又相互关联的政策将并而由专一法规体系所取代。该法规体系尽最大可能与国际标准和指导方针接轨。依照综合食品法规定,形成伞状法规结构并具备延展和开发的空间。综合法是基础,确立了动物卫生基本原则和标准;同时,可针对不同的动物卫生问题,视新发情形则酌情制定详细规则,目的是使政策更加简便,灵活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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