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亿尾鱼苗的“意外之死”!
www.xbxmw.com 2007-6-26 22:13:48 来源: 阅读:次
记者随后拨通了水利局堤闸管理所的电话,一位陈先生告诉记者,5月31日晚10点多,他们接到了苏州市防汛指挥部的电话,要求迅速关闸挡污。由于事发突然,通知时间相当仓促。提前了解情况的工作人员,从下午开始把关闸的通知贴到了各闸口,还派出专人连夜守候在闸口向通过大闸来往太湖的群众解释。太湖地区的几个主要城镇,如东山镇的有线台,也都以滚动字幕的形式播发了这一通知。陈先生表示,当时情况紧急,而他们人手又不够,要保证每一个渔业生产户都收到通知有很大难度。虽然如此,他们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凡是在太湖大堤之内的渔民和公司,他们都保证通知到;大堤以外的,就只能依靠电视媒体和网络的力量。
至于横泾,他表示,横泾的闸口有29个之多,通知任务相当繁重,有没有让每一个渔业养殖户都知道,确实很难说。
水利局的殷局长告诉记者,此事他已经知晓。就他了解的情况来看,邹水明的反映是属实的。渔民也是弱势群体,遭受如此大的损失,确实应该想办法来弥补。但关闸也是大事,是从太湖流域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的。堤闸管理所的断闸行为是为保护城市河道免受蓝藻污染,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堤闸管理所承担向公众告知水闸关闭的义务,但不可能保证把这个情况告诉任何一个渔民。至于水闸被关以后,渔民鱼塘中的水质好坏,这是他们无法预料的。
沈局长表示,他希望邹水明能和水产畜牧局协调好,由水产畜牧局牵头一起把这个损失情况向上级单位反映,寻求一个稳妥的解决办法。
律师:
维护公益同时保护私益
公大律师事务所的於峰律师告诉记者,毫无疑问,政府关闸的行为是行政行为。认定该行为效力的关键在于,执行机关的通知义务应以哪种方式为之。是挨家挨户地通知?还是发一个公告统一通知?如果是前者,效果肯定是好的,但付出的行政成本将令执行机关难以承受,这些举措应在相关应急预案中有明确要求。
另外,此事发生在太湖蓝藻大肆爆发之时,行政机关紧急关闸也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如果蓝藻真的侵入苏州内河河道,更多渔民的利益将受到侵害。因此,政府的行为也是一种紧急避险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因此,严格地说,断闸行为不是行政侵权行为。在这种重大的突发事件面前,私人利益的保护必须服从公共利益的需要。
於律师建议,当务之急是要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只有解决这一点才能谈得上谁来赔偿的问题。
新闻链接:
龙城责令关闭258家污染企业
本报讯 (记者 杨黎 通讯员环保宣)日前,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环保部门采用“人防”加“技防”的办法,对常州市入太湖河流沿线业已查明的173个排放口及所属182家企业进行严防死守和高压严打。
据了解,截止到6月18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5385人次,检查企业2590厂次,排查建设项目672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违法性质分别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列出建议所在地政府责令关闭企业名单258家,下发停产通知书189份,责令停产停排15家,限产限排103家,下达限期治理任务10家。对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迅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其中立案47件,已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39份,告知处罚额160.5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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