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现代渔业面对的三大安全问题


www.xbxmw.com  2007-11-21 12:43:05  来源:   阅读:

    (一)加大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和各级财政都应进一步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重点是渔港、避风塘、渔用航标、港口安全监控、渔船船位监测、安全救助通信网络等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渔港建设,是重中之重。农业部命名的渔港有1177多个,近十年来,国家大幅度增加了渔港投资,建设了一批国家级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但还远远不能满足渔船安全避风的要求,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渔港建设数量严重不足,目前已投资建设的沿海一级以上渔港只能满足30%的渔船停泊,全国海岸线平均每244公里才有一个一级以上渔港,还有20万艘渔船得不到有效保护。即使《全国渔港建设“十一五”规划》能够按期完成,到2010年沿海一级以上渔港也只能为大约45%的海洋渔船提供服务。二是由于建设资金不足,造成渔港设计和建设标准比较低。近年来已建渔港的防波堤大体按照50年一遇的标准修建,渔港防御台风的能力仅可基本满足避12级以下台风的要求。但近年来登陆我国的12级以上的强台风明显增多,破坏力加大,绝大部分渔港达不到避强台风的要求,渔港避风港池不足,渔船安全避风无全面保障。一些渔港缺乏完善的通讯导航、消防、照明和港内监控设施,影响了灾害来临时对渔船的安全调度指挥,难以有效保证港内渔船和渔民的安全。因此,各级政府对渔港建设问题应给予更大的关注和支持。同时,还要继续对渔政船和通信系统的建造、船舶安全救生与通信设备、渔民职业安全培训和深水抗风浪网箱给予财政补贴,加快改善渔业安全生产保障条件,增强渔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加快建设适应渔业特点、全面覆盖的渔业政策性保险体系非常必要。日本、韩国等渔业国家早已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渔业风险大,商业保险公司对渔船和水产养殖保险业务没有积极性。这些国家政府对渔业保险是给予财政支持的。1994年由渔业系统建立的渔业互保协会,在没有财政支持的情况下,在渔业保险方面作了有益探索,事业持续发展。但由于没有政策支持,规模和覆盖面小,做大较难。2005年以来,上海、浙江、广东和海南等省市先后开展了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有的省财政已经落实了对渔民人身保险和渔船财产保险的补贴,取得了较好成效。农业部正在积极争取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争取中央财政将渔业互保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争取2008年能够起步。同时,根据产业发展的需要,积极拓展业务覆盖范围,将互助保险业务向水产养殖等领域扩展。这些年,每年因为台风、洪水、干旱,水产养殖损失很大。要通过政策性保险体系的建立,最大限度地覆盖渔业领域,使渔民和企业在灾后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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