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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www.xbxmw.com  2007-12-22 13:13:26    

    七、严格控制饲料价格上涨

    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中央储备玉米对销区的调运和拍卖工作,控制饲料价格上涨,降低生猪生产成本。

    八、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和改进对发展生猪生产的金融服务,加大生猪产业链各环节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切实解决贷款难问题。要不断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积极探索支农信贷的有效方式。

    九、继续落实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

    各地区要进一步明确促进规模化养殖用地的政策,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需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十、加强市场调节和监管工作

    各地区要加强猪肉等“菜篮子”商品的货源组织、采购和投放工作,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切实保障主要副食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尤其要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猪肉供应工作。猪肉主销区省、直辖市及沿海大中城市要继续做好地方储备的充实工作。进一步健全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的猪肉储备制度,完善储备调节功能。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猪肉市场监管的各项制度措施,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防止注水肉、病死肉等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加强猪肉产销区衔接工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降低生猪运输成本。

    十一、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和大中专院校学生的生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给予高校学生食堂补贴等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根据当地物价变动情况,再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保证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十二、建立健全生猪生产预警监测体系和信息报送与发布机制

    抓紧研究建立生猪生产预警监测体系,加强部门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统一、高效、权威、准确、反应迅速的信息报送与发布机制,及时提供准确、全面、客观的生猪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

    十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发展生猪生产、稳定生猪和猪肉价格,是控制副食品价格上涨、防止通胀的重要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大局出发,继续狠抓各项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价格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本地区的生猪生产,切实保障市场供应。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生猪饲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到实处,并注意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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