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年内完成 犬类限养与否不以“身材”定
www.xbxmw.com 2008-1-15 15:58:24 广州日报
现有养犬“年费”规定:1997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原老八区行政街范围内以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风景名胜区为限制养犬地区,限养区内个人养犬需缴纳登记费10000元,以后每年缴纳年审费6000元。
不设“限养区”和“非限养区”,而设“限养犬”和“非限养犬”;每年收取的养犬管理费也不应超过1000元……面对市人大代表们的建议,昨日下午,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广州市已经将《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列入政府法规修改计划,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修改,有望年内完成。
建议一
设“限养犬”和“非限养犬”
在大会期间,吴振鑫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部分内容的议案》的议案。
吴振鑫认为,广州市应不设“限养区”和“非限养区”,而设“限养犬”和“非限养犬”。原法规以犬只长度与高度界定准养范围是不科学的,正如衡量人一样,并非所有身高臂长的人都是恶人,也并非所有身材矮小的人都是良善之辈。
吴振鑫说,对“限养犬”,通常是指烈性犬,提高准养门槛,除收取较高登记费(5000元为限)和较高的年审费(2000元为限)外,应实施对狗主人刚性约束,如交纳强制保险、犬只出门戴防护口罩、拴狗链以及狗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非限养犬”,通常指性情温顺的犬只,则应降低准养门槛。目前为了吸引更多犬只注册登记,应取消登记费。同时建立和健全犬只年审制度,从注册当年起,每年收取每只犬200元的管理费,并在犬只注册和年审时免费提供狂犬病疫苗注射。
建议二
公安分局设立“犬只登记日”
吴振鑫认为,无论是“限养犬”还是“非限养犬”,在犬只注册登记时,管理部门均应要求养狗人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明确养狗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吴振鑫建议,原法规规定犬只注册登记时,要求养狗人带着犬只到派出所、区公安分局、照相馆、兽医检疫部门等处办理。吴振鑫说,这的确难倒不少养狗人。各区公安分局可设立“犬只登记日”,而且每周一天,联合兽医检疫部门,采用“一站式”为犬只办理登记、检疫、发牌和领证。
建议三
每年养犬管理费不超过1000元
对于收费问题,市人大代表雷建威建议,取消犬只入户费,每年收取的养犬管理费也不应超过1000元,但要提高“黑户”的罚款金额。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1997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限养区内个人养犬需缴纳登记费10000元,以后每年缴纳年审费6000元。
雷建威说,该规定实施10年来,犬只数量在不断增加,但绝大多数狗主都不愿意或无力支付过高的登记费用,以致在册登记的犬只估计只占百分之几,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这部地方法规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也受到伤害。很多“黑户狗”怕被曝光,甚至不去宠物医院打防疫针。
建议四
狗植入芯片实行“实名制”
雷建威建议,与其“硬堵”不如“疏导”,把门槛降低,让更多人愿意花较低的成本来为爱犬换取“合法身份”。他建议还可对部分特殊情况给予优惠收费:如对于施行绝育手术的犬只,给予管理费的优惠作鼓励;又如对于孤寡老人养犬为伴的,给予管理费折扣,以示对老人群体的关怀等。同时对狗只实行“实名制”,为其植入电子识别芯片,里面有该狗的年龄、种类及其饲养者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狗走失或者伤人之后,可以直接追踪查到狗主。(记者曾卫康、任珊珊、刘旦、李桂文、黄楚慧、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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